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全球经济增速急剧放缓******
世界银行发布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指出,在通胀高企、利率上升、投资减少的背景下,全球经济增速正在急剧放缓,预计2023年全球增长将从6个月前预测的3%降至1.7%。
报告认为,增长急剧下滑将是一个普遍现象,95%的发达经济体、近70%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2023年经济增长预测都较此前预测数据有所下调。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任何新的不利因素都可能将全球经济推入衰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将是80多年来首次在同一个10年期内连续发生两次全球衰退。
“随着全球经济前景恶化,各项危机也在加剧。”世界银行行长戴维·马尔帕斯认为,全球资本被那些政府债务水平极高且利率不断上升的发达经济体所吸纳。在这种情况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受制于债务压力,可能在未来多年内增长乏力。同时,教育、卫生、减贫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发展成果已经遭到逆转,而经济增长和商业投资的疲软将会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并使各国更难以应对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各种需求。
报告预计,2023年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将从2022年的2.5%降至0.5%。根据过去20年的经验,这种大幅下滑往往是全球衰退的先兆。
根据报告,预计2023年美国经济增速将降至0.5%,比之前的预测低1.9个百分点,这将是自1970年以来除官方认定的衰退期以外美国经济表现最差的一年。预计2023年欧元区经济零增长,比之前预测下调了1.9个百分点。预计2023年中国经济将增长4.3%,较之前的预测低0.9个百分点。除中国以外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增长率预计将从2022年的3.8%降至2023年的2.7%,主要原因是外部需求大幅下滑。
报告预计,未来两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人均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8%,这比2010年至2019年的平均水平低了整整1个百分点。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预计2023年至2024年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仅为1.2%,这可能导致贫困率有所上升。报告显示,到2024年底,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GDP水平将比新冠疫情前的预期水平低6%左右。尽管全球通胀将有所回落,但仍会高于疫情暴发前的水平。
这份报告首次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中期投资增长前景进行了全面评估。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这些经济体的总投资年均增长预计约为3.5%,不到此前20年普遍增幅的一半。针对这一情况,报告专门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加快投资增长的一系列建议。
“投资低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严重问题,因为它可能导致生产率难以提高、贸易表现疲软,从而削弱整体经济前景。没有强劲和持续的投资增长,就不可能实现广泛的发展。”世界银行预测局局长阿伊汗·高斯说,“各国促进投资增长的具体政策需要适应各自国情,但无论如何都要从建立健全财政货币政策框架以及开展全面的投资环境改革着手。”
报告显示,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经济继2021年强劲反弹后,2022年增速明显放缓,预计全年增幅为3.2%,较之前的预测低1.2个百分点。2023年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将稳步上升至4.3%。2022年,本地区通胀水平有所上升。尽管如此,与世界上其他地区相比,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的价格压力普遍较小,重要原因之一是潜在增长率相对较高、复苏进程较慢导致本地区仍然存在负产出缺口。
报告还指出,目前影响东亚与太平洋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下行风险仍然存在,包括疫情可能再次扰乱经济、全球金融政策收紧幅度超出预期、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以及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破坏性天气事件频繁发生等。如果乌克兰危机旷日持久、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继续加剧,则可能进一步损害全球商业信心和消费者信心,导致本地区出口增长放缓幅度超出预期。柬埔寨、马来西亚、蒙古国和越南等尤为依赖出口的经济体特别容易受到出口需求下滑的影响,本地区与气候变化相关的破坏性天气事件也正变得日益频繁。(周明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